批转市商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区商业网点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的通知博鱼体育

  新闻资讯     |      2023-07-15 08:28

  博鱼体育现将市商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区商业网点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五年)》批转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都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商业网点的建设,特别是加快建设大型的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和大型的购物广场。在商业网点建设中,要把繁荣市场美化市容结合起来;与地铁建设和旧城区的改造结合起来。与此同时,还要把商业网点的建设和其它生活配套设施结合统筹安排,使城市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需要相适应。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商业管理委员会反映。

  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区的商业网点发展很快,到一九九一年,广州市区共有商业零售(含饮食服务业,下同)网点七万六千二百户,比一九七八年增长二十一倍多,平均每年增长27.2%,平均每千个城市人口(常住户口)拥有商业网点从一九七八年的一点二个,增加到一九九一年的二十一个。由于商业网点的迅速发展,过去存在的“吃饭难、做衣难、理发难、住店难”等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现在广州市区人均拥有的商业网点,在十大城市中已居于首位。

  近年来,广州市区商业网点的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网点规模、设施不适应大商业、大市场、大流通的需要。当前广州商业网点大多属于初级市场的网点,大部分的商场、市场都是规模小、档次低、购物环境差、设施陈旧,管理落后。规模大、设备先进的大型商场不足,未能形成大、中、小型并举、各行业合理配套的网络,难以起到两个扇面的辐射作用;二是网点布局不合理,主要的商业网点,特别是比较大型的商业网点集中在四个老城区;三是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网点发展缓慢。据一九九○年统计,在广州市区网点中,国、合商业开设的只有八千七百六十九户,占总数的11.93%,属市商业系统,各局、社、总公司开设的仅有五千三百七十八户,占总数的6.8%。有些边远地区,国、合商业网点还是空白,未能覆盖全地区,国、合商业的主渠道作用未能很好地体现;四是个体商贩占道经商影响市容交通卫生。市人民政府要求今后每年要有10%的占道经营的个体商贩迁入室内经营的问题,还未有妥善解决,小商贩乱摆乱卖的问题仍比较严重,与广州中心城市的地位不相称。

  要进一步繁荣广州市场,逐步形成广州中心城市的地位,适应大商业、大市场、大流通的要求,在“八·五”期间,必须加快广州市商业网点的发展,特别是加速“两场”(商场、市场)的建设,使广州市的商业向点,从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都有一个比较大的改善,以适应广州市商品流通发展的需要。为此,对市区商业网点重点项目提出以下的建设规划:

  (一)广州百货大厦续建十一层以上建筑和西侧扩大营业场所,征地八千平方米,建设规模五万平方米,由西湖商业公司筹建博鱼体育。

  (二)东山区商贸购物中心。位于先烈中路区庄立交桥西北面,规划用地七千平方米。工程计划建十八层共五万平方米。使用功能安排:地下室为停车场、设备用房,首层至四层为百货商场,五层为娱乐中心、饮食,六层为批发展销厅,七、八层为业务用房,九、十层为商品仓库,十一至十八层为旅业。由东山区商委筹建。

  (三)东山百货大楼扩建,在现大楼西南侧规划用地六千五百平方米,建筑面积四万平方米。主要功能分布: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首层至六层为百货商场,六至九层为仓库。由市百货公司筹建。

  (四)芳村购物中心。规划在芳村陆居路,用地面积八千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三万平方米,购物中心包括日用百货、副食品、肉菜市场、饮食服务、仓库、停车场等各项配套功能。由芳村区商委筹建。

  (五)海珠区沙园购物商场。规划在沙园工业大道与昌岗路交界路口,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主要功能分布:一至三层为商场,四层以上为商品房,由市财贸开发公司与海珠区商委合作筹建。

  (六)黄埔商业大厦。规划在大沙东路,用地面积二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一万二千平方米,主要功能分布:一至六层为商场。由黄埔区商委筹建。

  (七)天河购物中心。规划在天河石牌岗顶,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主要功能:一层至六层百货商场,以上旅业。由天河区商委筹建。

  (八)三元里商业大厦。规划在机场西路,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主要功能:百货综合商场。由白云区商业局筹建。

  (九)中山五路购物中心。规划在中山五路、广大路,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十二万平方米。主要功能:集购物、娱乐、饮食、停车等为一体的综合大型广场。由新大新公司组织筹建。

  (十)荔湾购物中心。规划在西村,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主要功能:百货综合商场。由荔湾区商委负责筹建。

  一个购物广场,即天河购物广场,位于天河路、体育东路西侧,用地面积五万六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三十万平方米,主要功能拟建成香港沙田式的集购物与吃、住、玩综合一体的大型广场。资金来源采用集资或引进外资。由市一商局组织筹建。

  一个商业区,即西堤商业区,位于人民南路、南方大厦东侧,用地面积一万四千平方米,建筑面积八万平方米。主要功能:商场、办公楼。由南大集团筹建。

  (一)粮食批发市场。规划在如意坊,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一万平方米。首、二层各五千平方米。由市粮食局筹建。

  (二)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规划在海珠区永兴街水产大院,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一万平方米。首、二层各五千平方米。由市水产总公司筹建。

  (三)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规划在广州大道南,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一万平方米。建单层市场,由市财贸开发公司筹建。

  (四)成衣批发市场。规划在广源西路建多层综合楼,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三万平方米。由市工商局筹建。

  (五)生产资料交易市场。规划在天河冼村,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由市工商局筹建。

  (六)钢材、建材市场。规划在珠江大桥西侧,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建设单层市场。由芳村区商委筹建。

  (七)水果批发市场。规划在南岸公路如意坊,征地扩大原有如意坊冷库北侧场地,建批发市场。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一万平方米。中商部投资,由市供销世筹建。

  (八)家禽及蔬菜批发市场。规划在三元里广花路口,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八千平方米。用市二商局属下原有三鸟批发部改造后,与工商部门合作开办批发市场。

  (九)水果批发市场,规划在广从公路天平架,扩征地新建二层综合市场,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首层为水果批发,二层为综合批发。建筑总面积三万平方米。由天河工商局筹建。

  (十)生猪及淡水类水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在三元里黄石路口附近。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八千平方米。由白云区商委筹建。

  (一)盐运西农贸市场。规划在惠福东路中段,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市场建筑总面积一万平方米。使用功能:首、二层为市场,三层以上为住宅。越秀区商委筹建。

  (二)高第街工业品市场。规划在北京路高第街附近,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市场建设总面积三万平方米。首至三层为工业品市场,四至六层为批发、办公。越秀区商委筹建。

  (三)米市路综合市场。规划在米市路中段,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市场建设面积一万平方米。首、二层建市场,以上为住宅。越秀区商委筹建。

  (四)禺山市场改造。规划在北京路附近,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首层为市场,二层为食品中心,以上为住宅。市二商局筹建。

  (五)珠光路综合市场,规划在文德南路。用地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市场建设面积三万平方米。首、二层为市场,以上为住宅。由东山区人民政府筹建。

  (六)三角市农贸市场。规划在东华西路,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购买开发公司房屋底层开设。东山区人民政府筹建。

  (七)五羊新邨农贸市场。规划在五羊新邨,用地面积二千五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五千平方米,购买开发公司房屋底层开设。市工商局筹建。

  (八)麓苑农贸市场。规划在市中心血库附近,用地面积二千五百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五千平方米,购买开发公司房屋底层开设。天河区工商局筹建。

  (九)怡乐综合市场。规划在怡乐路东侧,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三万五千平方米,首、二层为市场,以上为住宅。市财贸开发公司筹建。

  (十)万松园农贸市场。规划在万松园路,用地面积二千五百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五千平方米,购买市房管局房屋底层开设。海珠区工商局筹建。

  (十一)昌岗路农贸市场。规划在珠江医院附近,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建设面积一万平方米,首、二层为市场,以上为住宅。海珠区工商局筹建。

  (十二)故衣街工业品市场。规划在十三行路附近,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三万平方米,每层五千平方米。一至五层为市场,六层为办公。荔湾区商委筹建。

  (十三)大同路药材专业市场。规划在大同路,用地面积二千五百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五千平方米,购买开发公司房屋底层开设。荔湾区工商局筹建。

  (十四)清平综合市场。规划在清平中路,用地一万五千平方米,首、二层为市场,三楼以上住宅。荔湾区商委筹建。

  (一)发挥市、区各级职能部门作用,分级组织实施。具体项目落实到筹建单位,确定完成时间。

  (二)商业建设用地由市规划局统筹规划,分项按有偿使用的原则批准建设单位征用。

  (三)除了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穗府[1991]89号文件实现网点建设规划的九项规外,借鉴汕头市等地的经验,在建新市场、商场时,实行“以房养房”,“以房养场”,“以上补下”的办法,一般在两层以下开设商业网点,三层以上作商品房出售,所得利益,用于商业网点建设。

  批转市商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区商业网点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的通知 批转市商业管理委员会关于 广州市区商业网点重点项目 建设规划的通知 穗府[1992]10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番禺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商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区商业网点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五年)》批转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都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商业网点的建设,特别是加快建设大型的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和大型的购物广场。在商业网点建设中,要把繁荣市场美化市容结合起来;与地铁建设和旧城区的改造结合起来。与此同时,还要把商业网点的建设和其它生活配套设施结合统筹安排,使城市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需要相适应。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商业管理委员会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广州市区商业网点重点项目建设规划 (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五年) 市人民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区的商业网点发展很快,到一九九一年,广州市区共有商业零售(含饮食服务业,下同)网点七万六千二百户,比一九七八年增长二十一倍多,平均每年增长27.2%,平均每千个城市人口(常住户口)拥有商业网点从一九七八年的一点二个,增加到一九九一年的二十一个。由于商业网点的迅速发展,过去存在的“吃饭难、做衣难、理发难、住店难”等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现在广州市区人均拥有的商业网点,在十大城市中已居于首位。 近年来,广州市区商业网点的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网点规模、设施不适应大商业、大市场、大流通的需要。当前广州商业网点大多属于初级市场的网点,大部分的商场、市场都是规模小、档次低、购物环境差、设施陈旧,管理落后。规模大、设备先进的大型商场不足,未能形成大、中、小型并举、各行业合理配套的网络,难以起到两个扇面的辐射作用;二是网点布局不合理,主要的商业网点,特别是比较大型的商业网点集中在四个老城区;三是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网点发展缓慢。据一九九○年统计,在广州市区网点中,国、合商业开设的只有八千七百六十九户,占总数的11.93%,属市商业系统,各局、社、总公司开设的仅有五千三百七十八户,占总数的6.8%。有些边远地区,国、合商业网点还是空白,未能覆盖全地区,国、合商业的主渠道作用未能很好地体现;四是个体商贩占道经商影响市容交通卫生。市人民政府要求今后每年要有10%的占道经营的个体商贩迁入室内经营的问题,还未有妥善解决,小商贩乱摆乱卖的问题仍比较严重,与广州中心城市的地位不相称。 要进一步繁荣广州市场,逐步形成广州中心城市的地位,适应大商业、大市场、大流通的要求,在“八·五”期间,必须加快广州市商业网点的发展,特别是加速“两场”(商场、市场)的建设,使广州市的商业向点,从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都有一个比较大的改善,以适应广州市商品流通发展的需要。为此,对市区商业网点重点项目提出以下的建设规划: 一、建设十大购物中心,一个购物广场,一个商业区 (一)广州百货大厦续建十一层以上建筑和西侧扩大营业场所,征地八千平方米,建设规模五万平方米,由西湖商业公司筹建。 (二)东山区商贸购物中心。位于先烈中路区庄立交桥西北面,规划用地七千平方米。工程计划建十八层共五万平方米。使用功能安排:地下室为停车场、设备用房,首层至四层为百货商场,五层为娱乐中心、饮食,六层为批发展销厅,七、八层为业务用房,九、十层为商品仓库,十一至十八层为旅业。由东山区商委筹建。 (三)东山百货大楼扩建,在现大楼西南侧规划用地六千五百平方米,建筑面积四万平方米。主要功能分布: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首层至六层为百货商场,六至九层为仓库。由市百货公司筹建。 (四)芳村购物中心。规划在芳村陆居路,用地面积八千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三万平方米,购物中心包括日用百货、副食品、肉菜市场、饮食服务、仓库、停车场等各项配套功能。由芳村区商委筹建。 (五)海珠区沙园购物商场。规划在沙园工业大道与昌岗路交界路口,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主要功能分布:一至三层为商场,四层以上为商品房,由市财贸开发公司与海珠区商委合作筹建。 (六)黄埔商业大厦。规划在大沙东路,用地面积二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一万二千平方米,主要功能分布:一至六层为商场。由黄埔区商委筹建。 (七)天河购物中心。规划在天河石牌岗顶,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主要功能:一层至六层百货商场,以上旅业。由天河区商委筹建。 (八)三元里商业大厦。规划在机场西路,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主要功能:百货综合商场。由白云区商业局筹建。 (九)中山五路购物中心。规划在中山五路、广大路,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十二万平方米。主要功能:集购物、娱乐、饮食、停车等为一体的综合大型广场。由新大新公司组织筹建。 (十)荔湾购物中心。规划在西村,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主要功能:百货综合商场。由荔湾区商委负责筹建。 一个购物广场,即天河购物广场,位于天河路、体育东路西侧,用地面积五万六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三十万平方米,主要功能拟建成香港沙田式的集购物与吃、住、玩综合一体的大型广场。资金来源采用集资或引进外资。由市一商局组织筹建。 一个商业区,即西堤商业区,位于人民南路、南方大厦东侧,用地面积一万四千平方米,建筑面积八万平方米。主要功能:商场、办公楼。由南大集团筹建。 二、建设十大批发市场 (一)粮食批发市场。规划在如意坊,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一万平方米。首、二层各五千平方米。由市粮食局筹建。 (二)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规划在海珠区永兴街水产大院,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一万平方米。首、二层各五千平方米。由市水产总公司筹建。 (三)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规划在广州大道南,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一万平方米。建单层市场,由市财贸开发公司筹建。 (四)成衣批发市场。规划在广源西路建多层综合楼博鱼体育,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三万平方米。由市工商局筹建。 (五)生产资料交易市场。规划在天河冼村,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由市工商局筹建。 (六)钢材、建材市场。规划在珠江大桥西侧,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建设单层市场。由芳村区商委筹建。 (七)水果批发市场。规划在南岸公路如意坊,征地扩大原有如意坊冷库北侧场地,建批发市场。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一万平方米。中商部投资,由市供销世筹建。 (八)家禽及蔬菜批发市场。规划在三元里广花路口,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八千平方米。用市二商局属下原有三鸟批发部改造后,与工商部门合作开办批发市场。 (九)水果批发市场,规划在广从公路天平架,扩征地新建二层综合市场,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首层为水果批发,二层为综合批发。建筑总面积三万平方米。由天河工商局筹建。 (十)生猪及淡水类水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在三元里黄石路口附近。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设总面积八千平方米。由白云区商委筹建。 三、建设十四个室内集贸市场 (一)盐运西农贸市场。规划在惠福东路中段,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市场建筑总面积一万平方米。使用功能:首、二层为市场,三层以上为住宅。越秀区商委筹建。 (二)高第街工业品市场。规划在北京路高第街附近,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市场建设总面积三万平方米。首至三层为工业品市场,四至六层为批发、办公。越秀区商委筹建。 (三)米市路综合市场。规划在米市路中段,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博鱼体育,市场建设面积一万平方米。首、二层建市场,以上为住宅。越秀区商委筹建。 (四)禺山市场改造。规划在北京路附近,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首层为市场,二层为食品中心,以上为住宅。市二商局筹建。 (五)珠光路综合市场,规划在文德南路。用地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市场建设面积三万平方米。首、二层为市场,以上为住宅。由东山区人民政府筹建。 (六)三角市农贸市场。规划在东华西路,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购买开发公司房屋底层开设。东山区人民政府筹建。 (七)五羊新邨农贸市场。规划在五羊新邨,用地面积二千五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五千平方米,购买开发公司房屋底层开设。市工商局筹建。 (八)麓苑农贸市场。规划在市中心血库附近,用地面积二千五百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五千平方米,购买开发公司房屋底层开设。天河区工商局筹建。 (九)怡乐综合市场。规划在怡乐路东侧,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三万五千平方米,首、二层为市场,以上为住宅。市财贸开发公司筹建。 (十)万松园农贸市场。规划在万松园路,用地面积二千五百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五千平方米,购买市房管局房屋底层开设。海珠区工商局筹建。 (十一)昌岗路农贸市场。规划在珠江医院附近,用地面积五千平方米,建设面积一万平方米,首、二层为市场,以上为住宅。海珠区工商局筹建。 (十二)故衣街工业品市场。规划在十三行路附近,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三万平方米,每层五千平方米。一至五层为市场,六层为办公。荔湾区商委筹建。 (十三)大同路药材专业市场。规划在大同路,用地面积二千五百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五千平方米,购买开发公司房屋底层开设。荔湾区工商局筹建。 (十四)清平综合市场。规划在清平中路,用地一万五千平方米,首、二层为市场,三楼以上住宅。荔湾区商委筹建。 四、实现规划措施 (一)发挥市、区各级职能部门作用,分级组织实施。具体项目落实到筹建单位,确定完成时间。 (二)商业建设用地由市规划局统筹规划,分项按有偿使用的原则批准建设单位征用。 (三)除了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穗府[1991]89号文件实现网点建设规划的九项规外,借鉴汕头市等地的经验,在建新市场、商场时,实行“以房养房”,“以房养场”,“以上补下”的办法,一般在两层以下开设商业网点,三层以上作商品房出售,所得利益,用于商业网点建设。 附件:“八·五”期间商业网点重点建设规划表一、二、三 广州市商业管理委员会 一九九二年九月四日